我市出台47条政策举措助企纾困落到实处
编辑:2022-05-30 15:37:08
出实招办实事 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在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叶景岩表示,本轮疫情对服务业、工业等部分行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带来冲击。为全力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渡过难关,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国家和省相继出台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大连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疫情当下全市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与需求,由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33个部门综合施策、研究制定《大连市助企纾困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在统筹落实国家、辽宁省助企纾困有关文件的基础上,聚焦我市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行业和地区,提出更大力度的47条政策举措,力求在帮扶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上产生更大的政策效应。
《政策措施》综合实施退税减税、降费让利、房租减免、财政补贴、金融支持、援企稳岗、促进发展等47条纾困举措,既对全市市场主体进行普惠支持,也重点考虑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的实际需求,有效解决疫情当下市场主体普遍存在的成本上升、市场收缩、资金链紧张等问题,帮助市场主体减轻压力、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综合实施多项普惠性纾困举措
我市出台19条普惠性政策,实现“四减免、两支持”。“四减免”分别为:减免税费,提出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力度;实施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减免小微企业“六税两费”政策;减征困难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减免房租,2022年对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视受疫情影响程度减免3个月或6个月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业主减免租金;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给予税收优惠等。降低或缓缴社保费,实施延长医保费、采暖费缴费优惠期限政策,失业保险费优惠政策。减免企业运营费用,减免4、5月份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水、气欠费违约金;减免全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学校(幼儿园)4、5月份污水处理费;阶段性降低中高风险区域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水价格。“两支持”为:金融支持,充分发挥央行各类货币政策工具扩总量和调结构的双重作用,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通过担保补贴和首贷贴息等财政支持,有效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等。政务服务支持,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提出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不受所有制等门槛限制,同时开展加大涉企违规专项整治行动等。
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为积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依据国家和省政策,在财政税费、金融信贷、保供稳价、促进投资、保障用地用能等方面提出7条举措。聚焦减轻企业负担,提出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延长阶段性缓缴税费政策。针对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出继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支持力度,强化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围绕保供稳价、促进有效投资和强化要素支撑方面,提出确保热电企业平稳运行、落实绿色电价、推动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等措施。
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
我市分别对餐饮住宿业、零售业批发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等提出21条具体措施。在餐饮住宿业中,提出对餐饮、零售企业员工按照防疫要求开展核酸检测费用给予100%补贴,减收餐饮住宿企业检验检测费用等6条措施。在零售业批发业,提出支持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农产品供应等3条措施。在旅游业,实施旅行社暂退10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激活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潜力等7条措施。在交通运输业,提出对铁路航空和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业企业给予增值税优惠政策,支持机场平稳运营等5条措施。
多措并举保障政策落地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措施落地实施,提出三项保障措施,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政策执行力度等方面作出要求。并提出对需要细化的政策措施,相关责任单位应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将助企纾困落到实处。
明确执行标准,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在文件附件中,对相关措施执行标准做了说明,进一步明确“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等范围标准,提高具体政策措施可操作性。
畅通便民服务渠道,发布咨询电话。为方便市场主体及时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发布《大连市助企纾困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咨询表》,每条政策措施均有对应责任单位的咨询电话,进一步畅通便企服务渠道。
下一步,我市将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做好文件的宣传解读与落地实施工作,让企业知晓政策、了解政策、用好用足政策。同时,继续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助企纾困的工作部署,加大帮扶力度,努力做到“该免的免到位、应减的减到位、能缓的缓到位”,推动各项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来源:大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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